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沿海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工程施工招标

一、招标条件:

响水县沿海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工程已经响水县发改委(响发改投[2013]1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项目法人为响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盐城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响水县沿海自来水厂内。在响水县沿海自来水厂现状处理设施的基础上增设深度处理设施,处理规模5万m³/天。工程投资约2500万元。

2、计划工期:要求工期120天,2016年6月下旬开工,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3、质量等级:合格。

4、本次施工招标为壹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新建预臭氧接触池1座、深度处理组合池1座、臭氧发生间1座及电气工程、自控工程、地基处理、管线工程,道路等建设工程。合同编号:XSGS-CL-2016-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承担过中标价2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投标时必须提供类似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

2、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有投诉时须提供所在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主体工程完工证明和离开原项目的同意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对应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携下列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于2016年5月23日至5月27日(上午9:00 ~11:00,下午3:00~5:30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前往响水县水务局40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单位介绍信;

⑵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⑶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

⑷企业已验收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响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处

地 址:响水县双园路99号水务大楼4楼404室

邮政编码:224600

联 系 人:张小菊

电话:0515-8688197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中14号(盐城市国飞尚城13#楼东单元5楼)

联系人:张琴芳

联系电话:0515-83279866 13512584198

传真:0515-88358428

电子邮件:630195607@QQ.com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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